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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目前会费收入是分会开展工作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为进一步增强分会的经济实力,更好、更有效地为会员服务,根据2017年11月23日换届会员大会通过的工作条例和相关要求 ,特制定本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会员会费3000元/年、理事单位6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0000元/年、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
   各单位每年必须按时交纳会费,一般会员单位如届内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理事单位有一年不交纳会费,取消理事资格。
二、交纳会费的时间
   1.各单位在每年3月31日前交纳会费;
   2.新入会单位自接到秘书处发出的批准通知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
三、会费的使用及管理
   1. 本分会活动经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接受理事会监督。
   2. 本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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