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电器附件行业“质量可信产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为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全国电器附件行业健全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上台阶工作,提高会员单位和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我协会会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三批的全国电器附件推介产品的基础上,应有关企业的要求,继续开展电器附件行业“质量可信产品”推介活动,为企业创立行业品牌产品打好基础。请各会员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本次全国电器附件行业推介产品活动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先由分会秘书处初审,再由评审专家组评审出达到要求的单位,最后再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审定通过后颁发推介产品证书和向社会公布。本次推介产品工作是创名牌产品的基础工作,凡被推介的产品都应视为创名牌产品的优选产品。
  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推介产品的证书名称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质量可信产品推介证书 有效期限为叁年。推介期内若发现企业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有问题或有质量投诉,企业必须要按“质量保证承诺”的服务措施妥善解决,否则将中止产品推介。

  二、申报产品范围及具备条件
  1.企业必须是我协会会员单位
  2. 产品范围:已有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器附件产品。
  3. 企业业自愿参加“质量可信产品”推介活动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
  4. 申报的产品必须获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等证书或同等相关证书。
  5. 企业已建立了基本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6. 认真填写附件《全国电器附件行业“质量可信产品”推介申请表》(简称《推介申请表》)中所有项目(请按《推介申请表》规范化要求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照《全国电器附件行业“质量可信推介产品”质量公开承诺》书,凡被推介的产品,企业必须按承诺书的条款执行,请按要求填写和责任人签字。
请将《推介申请表》及需提供的所有资料、实物样品于2005年8月30日前寄到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器附件及家用控制器分会秘书处。
  7.企业能积极开展“质量保证承诺”活动并有相应文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因企业产品质量有问题或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应无条件给予调换和赔偿。
  8.推介的产品如确因产品质量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引起法律纠纷,申报企业必须接受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专家组的调查,并承担协会专家组的调查费用和赔偿因执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连带责任”所造成的协会损失。

  三、申报产品的评审
评审专家组由行业、标准、检测、用户、施工等单位的专家代表组成,对企业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工作。

附件: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质量可信产品”推介申请表


请需要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与我们联系: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器附件及家用控制器分会秘书处  陈明、熊雪平
  联系电话:020-84458023(直线) 84451171-413
  地  址:广州市新港西路204号3号楼309室 邮编:510300
  传  真:020-84192478
   E-mail: eadchen@163.com

二○○年八月三日